立法會八題:非法佔用收費錶停車位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文君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近年多區的路旁收費錶停車位(咪錶位)懷疑被車房和商戶長期佔用或以物品霸佔路旁停車位。路旁咪錶位屬有限的公共道路資源,即使有關咪錶費已獲繳付,如同一咪錶位或同一路段被長時間或反覆佔用,可能令限時泊車形同虛設,影響其他駕駛者、附近居民及商戶的正常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以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繳付咪錶費時,系統是否會記錄同一泊車位的連續繳費時段、付款工具識別碼、泊車位佔用狀況、車輛進出變化,或其他可用作判斷泊車位是否被長時間或反覆佔用的資料;如會,當局有否利用有關資料分析及監察同一泊車位或同一路段被反覆續泊、長時間佔用或異常高頻使用的情況;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警方及運輸署就路旁咪錶位違規或不當佔用所接獲的投訴宗數、巡查次數、執法行動次數、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及檢控數字分別為何(按區份以表列方式提供); (三)運輸署於二○二六年七月二日起,在柴灣吉勝街、土瓜灣長寧街、土瓜灣新碼頭街及荃灣路德圍四個指定地點,展開為期六個月的停車收費錶新感測器試驗計劃(試驗計劃),感測器全日24小時運作,記錄咪錶位的使用狀況或佔用咪錶位的物件,並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分析物件的類別;當局選取上述四個地點作試點的準則為何;該等地點過去三年分別涉及咪錶位長時間佔用、未繳費泊車、以物品霸佔泊車位及相關投訴/執法個案的數字為何;試驗計劃的具體評估指標,包括會否評估新感測器在識別泊車位被長時間佔用、反覆續泊、以物品霸佔泊車位及其他不當佔用情況方面的成效為何;及 (四)鑑於上述新感測器不會記錄車輛登記號碼或人臉,當局會否在保障私隱及符合成本效益的前提下,研究將新感測器數據與咪錶繳費紀錄、泊車位佔用時段及投訴/執法紀錄作綜合分析,以建立主動監察和跟進機制,而非主要依賴市民投訴;如會,具體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因應泊車需求,政府於路旁已設置超過20 000個收費錶停車位(咪錶位)供短期泊車使用。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霸佔咪錶位的情況,遏制不付費泊車及以其他方式非法佔用咪錶位,以加快咪錶位的流轉,滿足駕駛者短期泊車的需要。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警務處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 一)及(二)自二○二一年起投入服務的新一代咪錶系統配備感應器,可實時偵測泊車位有否被佔用,駕駛者可透過「入錶易」流動應用程式及「香港出行易」應用程式及網頁,搜尋可用的咪錶位,減少車輛在道路上徘徊尋找咪錶位的時間,降低路面交通流量。有關感應器旨在偵測停車位是否被佔用,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車輛型號或車輛登記號碼等資料。 運輸署亦能透過有關系統識別正被使用而未有付費的咪錶位,並通過專用程式與警務處分享資訊,協助警方執法。由運輸署委聘的咪錶營辦商(營辦商)亦會定期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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