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旅遊業的監管及發展
以下是今日(十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江旻憓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以來,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多次就入境旅行團旅客被威迫購物的個案採取執法和紀律行動,並嚴厲處罰違規的導遊、旅行代理商及相關註冊商店,包括撤銷涉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的牌照,以及暫停涉事商店的註冊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旅監局自二○二二年九月全面運作以來,就涉嫌威迫購物而展開的調查個案數目為何;對有關持牌人或註冊商店作出的懲處(包括撤銷或暫停牌照/註冊資格),以及施加附加條件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旅監局有否從源頭治理及完善制度方面,進行探討、評估並研究長遠解決威迫購物等不良行為的方法; (三)除威迫購物外,旅監局至今曾處理過哪些主要類別的旅遊業違規行為(例如本地或跨境無牌導遊帶領行山團),以及相關違規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旅監局會否強化與警方、漁農自然護理署、入境事務處及海關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協作,並在旅遊熱點、郊野公園、商業零售區等地點加強聯合執法,以持續打擊旅遊業違規行為(包括無牌導遊); (五)自二○二二年九月以來,旅監局有否與內地相關執法部門採取聯合或協作行動,打擊違反兩地旅遊業法規的行為; (六)除加強監管外,旅監局會如何推動業界健康發展、提升從業員的專業化水平(包括近期推出的「專項專牌」計劃的最新進展為何),以應對訪港旅客對深度遊及在地多元特色體驗日益增長的需求;及 (七)旅監局早前推出「導遊及領隊嘉許計劃」,表彰行業內優秀的從業員,旅監局會否考慮擴展並恆常化該計劃,以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展現香港旅遊業專業、正面的形象? 答覆: 主席: 旅遊業是帶動香港經濟增長、創造就業機會的重要產業,亦是向世界說好香港故事的重要平台。政府一直致力保障訪港旅客的合法權益,對威迫購物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嚴厲打擊破壞香港旅遊聲譽的違規行為,以鞏固香港作為世界級首選旅遊目的地的地位。 就江旻憓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環境及生態局及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旅遊業條例》(《條例》),持牌旅行代理商及持牌導遊須遵守其牌照條件,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旅行代理商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導遊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旅遊業(一般)規例》訂明,持牌旅行代理商及持牌導遊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保障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的安全和利益,並確保該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不會因為他人通過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而被迫購物。 旅監局自全面運作以來,已重點巡查接待旅客購物的註冊商店超過10 000次,平均每年約3 300次,並就八宗涉嫌威迫購物的個案採取行動。其中,三間旅行代理商及四名導遊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撤銷牌照。旅監局亦已將相關案件轉交律政司,研究作進一步刑事檢控。此外,一間參與「註冊商店行政計劃」(行政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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