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有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相關事宜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
行政長官李家超聯同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十月二十九日)舉行有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相關事宜記者會。以下是李家超在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各位,今日我見大家,是宣布有關宏福苑火災政府的後續工作。 首先,對宏福苑火災發生導致168人死亡,包括一位英勇救火殉職的消防員,1 984個家庭受影響,帶給災民悲痛,社會哀傷,我作為行政長官,政府之首,深感難過。我代表特區政府向災民和廣大市民表示道歉。 火災導致168人死亡,帶給災民和社會傷痛,政治任命團隊會承擔政治責任。我綜合考慮了多方面因素,包括官員在事情的角色,他的政策範圍與事件的關係;問題屬性,是政策問題抑或是執行問題;下屬的行事表現;政治團隊未來需要處理的大量工作等。考慮到大火發生在宏福苑,是房屋局轄下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的負責管轄範圍,雖然火災並不涉及房屋局局長個人犯錯,房屋局局長應承擔政治責任。 昨日,我就事件與何永賢局長會面,她向我提出請辭,表示願意承擔政治責任。我接受她的請辭,今日起,停止何永賢局長的職務,由黃偉綸副司長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我已經報請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除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我亦向政治任命團隊提出兩個要求:(一)繼續於各自崗位上,在推行的改革和未來需要處理的大量工作中,全力以赴。(二)汲取教訓,更好發揮領導作用,更大力度落實「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 就宏福苑大火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於十月二十二日提交了詳盡的報告,我將於今日公開報告,律政司建議將可能涉及相關刑事程序的內容部分遮蓋,以免影響有關刑事程序及保障公平審訊,這是政府過往公開類似獨立調查報告的一貫做法。我接納律政司的意見。公眾可在政府公布的網站,閱讀獨立委員會經遮蓋的報告內容。 我衷心感謝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成員陳健波議員和歐陽伯權博士,以及委員會各有關人員在過去10個月的不懈努力,完成報告,並作出詳細建議。 我早前在二○二六年《施政報告》已經就樓宇維修制度公布優先推行八項改革工作,包括實施地盤全面禁煙;開展修訂《消防條例》,包括加強消防裝置及承辦商的規管,提升罰則;開展修訂《建築物條例》,包括提升樓宇維修工程的法定監管制度,收緊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紀律處分,嚴懲違規;開展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提高業主大會就大型維修工程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及利益申報制度;研究樓宇大維修圍標刑事化;為業主推出聘用顧問和承建商的招標和評標服務;制訂更嚴謹的顧問和承建商預審名單;和研究可行方案,更好協助市民處理維修所涉及的專業性問題。 獨立委員會於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的報告提出多項重點,包括: (一)工程中有人涉嫌使用非阻燃棚網冒充阻燃棚網,加上使用非阻燃發泡膠和其他易燃物料,以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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