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餐飲服務業申請輸入勞工的情況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進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自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起,政府進一步收緊餐飲服務業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申請「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審批機制,規定僱主必須維持本地全職員工與輸入勞工(外勞)三比一的人手比例,並須進行為期六星期的本地招聘,其間須參與勞工處舉辦的招聘會。有意見指,由於業界難以符合新訂人手比例要求,導致原有外勞名額被取消,令食肆直接面臨結業壓力;同時,有業界反映申請審批需時冗長,部分於年初提交的申請至今仍未獲批,令食肆在人手安排上大失預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新機制實施以來,(i)接獲的申請(包括新申請及續約申請)個案數目為何,當中有多少申請個案因未能符合新機制要求而被拒絕,並按拒批原因列出分項數字;(ii)涉及的食肆數目及外勞人數分別為何;(iii)與新機制實施前相比,每月勞工處平均接獲的外勞申請數目的變化為何; (二)政府有否就新機制的申請審批程序訂立服務承諾;如有,列出新機制實施前後三個月審批時間的分別;在新機制實施前的審批個案中,最短及最長的審批時間分別為何,並按審批時間(即(i)於三個月內、(ii)四至六個月、(iii)七至九個月,以及(iv)九個月以上)分別列出完成審批的申請數目; (三)自新機制實施以來,進行為期六星期的本地招聘及參與勞工處舉辦的招聘會的僱主數目為何;提供的職位空缺數目、進行面試及最終入職的人數分別為何; (四)鑑於有食肆在完成六星期本地招聘後仍未能聘得足夠人手,政府會否考慮適度放寬本地勞工與外勞比例,以助食肆持續營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政府將如何協助無法聘請足夠本地員工而又未能成功申請外勞的食肆繼續營運;及 (五)有意見指飲食業正面對結構轉變,中式食肆數目下跌超過一成,而新派菜系食肆則持續上升,惟從事中式餐飲服務的從業員或未能配合新派菜系食肆的技能要求,政府有何具體措施協助相關從業員轉型? 答覆: 主席: 為應對人力短缺帶來的挑戰,政府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僱主確實未能在本地聘得合適人手時申請輸入勞工,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除為建造業、運輸業,以及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外,勞工處自二○二三年九月四日起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容許有實際需要的僱主申請輸入過往「補充勞工計劃」下一般不得輸入的勞工。 優化計劃自今年六月十六日起實施分級審批機制,務求更靈活地因應不同行業及職位的人力供求情況處理輸入勞工的申請。按第二級審批的申請須符合更嚴格的本地全職員工與輸入勞工的人手比例及本地公開招聘規定等。目前第二級審批適用於餐飲服務業的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僱主申請輸入有關職位時,須符合更嚴格的3比1人手比例規定(以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並須進行六星期本地招聘,其間需要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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