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於有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相關事宜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聯同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十月二十九日)舉行有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相關事宜記者會。以下是甯漢豪在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各位好,我想和大家介紹樓宇維修進行系統改革的工作。我們一方面會革新並大力加強為業主提供的樓宇維修支援,另一方面是加強《建築物條例》下對樓宇維修的規管。換言之,支援與執法兩者相輔相成。 在支援業主方面,政府正籌備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年底前開始運作,明年一月起推出服務。 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提供的收費服務,全流程包括以下各個環節: (i)首先會預早代辦招聘一定數目的驗樓顧問,以便可以第一時間指派驗樓顧問給業主委聘進行驗樓,無須再為個別項目的驗樓另行招標,讓驗樓這個重要的起步點早日妥善開展; (ii)第二個環節是當驗樓報告經通過後,在接着的階段,新的支援及服務局會分別就委聘工程監督顧問和負責施工的承建商,為業主代辦招標和評標工作,然後根據評標得分排序推薦最多三份標書。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業主必須從推薦標書作出委聘; (iii)去到施工環節,監督顧問會承擔協助業主監督工程的主體責任,而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則會協助業主檢視監督顧問有否按合約提供到位的服務,包括要求監督顧問定期提交監工進度報告,亦會檢視報告以評核顧問表現;以及 (iv)如施工期間須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監督顧問須事先提交報告,以便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向業主給予獨立意見。 我們已於上月開始接受顧問及承建商加入三份分別為驗樓、監工及施工而設的「預審名單」。日後只有「預審名單」上的顧問和承建商才能競投全新支援服務招標的工程。 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業主必須使用以上全流程服務。其他業主我們都十分鼓勵他們參加,不過如果他們認為不需要,服務局亦免費提供「預審名單」、招標文件範本、工程合約範本,以及過去工程造價數據,讓業主參考及透過電子平台自行招標。 剛才我提及的全新支援服務由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提供;至於對維修工程和牽涉人員依法進行監管,則是政府屋宇署的職能。我們會在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新立法建議,加強對大型樓宇維修、整體建築工程、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的法定規管,以及提高罰則,主要建議有以下幾方面: 目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一般在現行法例下被界定為小型工程,我們會在今次修訂法例時,把大型樓宇維修獨立成為新工程類別,以便加強法定規管,提高違規罰則,其中我們會要求所有「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驗樓報告必須獲屋宇署接納後才可成為維修工程的基礎。另外,工程由目前只須向屋宇署報備,提升至須事先獲屋宇署許可方可開工,即施工前專業人士要事先提交圖則、監工計劃書等,如違規,罰則等同新建工程,即遠高於目前所屬小型工程的適用罰則。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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