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副局長就「加快舊區重建」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加快舊區重建」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首先感謝提出原議案的黃浩明議員,以及提出修正案的三位議員,亦感謝30多位議員踴躍發言,就市區更新工作給予很多寶貴意見,我們必定會在未來的跟進工作好好參考。 就議員的發言,我看到幾個大範疇,可以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我們的想法或相關資料。這個議案是關於加快市區重建,在討論中提及一個論點,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區重建是否就是拆卸重建呢?就政府的市區重建策略,我們並不是單一指拆卸重建,還有樓宇復修、舊區活化,以及文物保育等。當然,拆卸重建有時不可避免,例如有些樓宇已經非常老舊,復修在經濟上不可取;又或者有些樓宇設計非常過時,今日未必適用,例如大家如果經常落區,看見一些舊樓就算有電梯,可能也要經過樓梯才能到達電梯,對於老人家,特別是坐輪椅的老人家來說,出入是個大挑戰。 我們藉着舊區拆卸重建的機會,與附近一些較老舊的政府設施一併整體重新規劃,重新設計,當中可以加入一些剛才有議員提到的共融、適老概念。對於搬出的居民也好,或者將來搬入的居民也好,都是環境上的改善。 當談到舊樓拆卸重建,很多議員都會提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角色,特別是市建局收購舊樓方面的賠償和安置安排。市建局如何賠償和安置,最重要或最難拿捏的一點,就是如何一方面令市建局的財政延續性可以繼續,但另一方面亦要適當地照顧小業主的權益。 這方面,很多議員都提到「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其實我們亦聽到很多不同人士跟我們說,會問「同區七年樓齡」已經實施二十多年,以今日來說,是否一個太優惠的安排,又或者會否因為市建局有「同區七年樓齡」,反而令私人收購更為困難。我們都聽到這些聲音,所以現時檢討市建局財政和運作,我們都會全面檢視這個「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 另外一個大家都提及的,就是除現金外,有沒有其他選項讓受影響業主選擇?很多人提及「樓換樓」,其實現時並非沒有「樓換樓」,不過現時「樓換樓」安排是先給予一筆錢,你可以用這筆錢選擇購買市建局樓宇,如果中間有時間落差,你需要自行負責居住安排,這樣的安排可能對大部分人來說未必吸引。所以,我剛才說在檢視市建局運作和財務方面,我們會一併看看有何辦法可以完善目前「樓換樓」的安排。 另外,亦有很多議員提到,我們應該用好北部都會區新發展區的土地,支援舊區更新重建。最能體現這個政策方向的,就是我們在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了三幅土地,容許市建局興建一些新樓宇,當將來有新或改良後的「樓換樓」安排時,可以用作「樓換樓」單位。 當然,我亦同意剛才有議員說,舊區有特別多老人家居住,如果他們真的需要跨區居住,我們必須要有適當配套,令他們在適應新環境上,減少滋擾或不便,盡量令他們更容易適應新環境。 就我剛才提及的檢討,即賠償和「樓換樓」,我們希望在完成檢視後,明年盡早提出建議方案作公眾諮詢,聽聽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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