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改善無障礙設施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鎮強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不少殘疾人士團體反映,本港無障礙設施未臻完善,例如部分公共屋邨、政府場地及私營商場的無障礙通道中斷、無障礙洗手間長期上鎖、升降機及斜道長期維修停用,以及引路徑被雜物阻塞或設計欠佳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各政府部門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損壞、設計不當或被佔用的投訴;相關維修改善工程平均需時多久; (二)鑑於二○○八年前落成但未有改建的物業,不受屋宇署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的指引所規範,政府會否考慮透過專項資助計劃或修例等措施,推動舊區物業業主優化無障礙設施(例如在樓梯旁增設斜道),以及利用税務寬減等誘因,鼓勵私營商場業主改善相關設施;及 (三)會否配合《香港智慧城市藍圖》,建立全港無障礙地理資訊資料庫,將政府及私人物業的無障礙設施數據數位化,並在「智方便」應用程式設立「無障易」一站式服務專頁,整合全港無障礙設施地圖與實時狀態,以方便殘疾人士及長者預先規劃無障礙出行路線?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的環境,讓他們與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處所及使用設施和服務,幫助他們獨立生活和全面融入社會。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各政府部門接獲涉及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的投訴,以及相關維修改善工程平均所需時間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 (二)《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第72條訂明在私人樓宇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進出處所及設施的設計規定,確保有關處所設有合理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以配合殘疾人士的需要。該條文適用於新建的私人樓宇及進行改建或加建的現存私人樓宇。 屋宇署於二○○八年發布《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闡述法定設計要求,並提供無障礙通道和設施的指引。為提升私人樓宇的無障礙設施標準以配合最新需要及國際趨勢,以及在融合通用設計概念時能確保在本地環境下實施務實可行,屋宇署委聘顧問進行研究。經諮詢持份者後,屋宇署今年九月推出《設計手冊:暢道通行2026》,納入通用設計概念,旨在締造長幼傷健共融、暢通易達、安全便利的建築環境,惠及社會大眾。 就舊區樓宇方面,政府夥拍市區重建局推出多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包括「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2.0行動」向合資格的住宅或綜合用途樓宇的自住業主提供支援,協助業主落實大型樓宇維修工程,而「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則為有需要的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兩項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涵蓋為樓宇提供、改善和維修無障礙通道工程或安裝無障礙設施。 (三)今年七月,地政總署推出「步行香港」網頁版應用程式,利用空間數據共享平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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