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就聲音廣播牌照續期展開公眾諮詢
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十月七日)就聲音廣播牌照的續期申請,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將於二○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屆滿。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已向通訊局提交牌照續期申請。通訊局會按照《電訊條例》(第106章)及既定程序,評估持牌機構的過往表現,並透過不同方式蒐集公眾意見,包括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以及問卷調查、網上公眾諮詢會及專題小組討論。通訊局會考慮持牌機構的表現、其續牌計劃、行業和公眾的意見及業界的最新發展等相關因素,在二○二七年五月或之前就聲音廣播牌照的續期申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公眾人士可透過多種方式提交意見,包括在二○二六年十月七日至十二月六日期間,以書面方式提交意見(電郵: radio-pc@ofca.gov.hk 、傳真:2507 2219或郵寄: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經辦人:廣播事務組33));及/或參加二○二六年十一月七日舉行的網上公眾諮詢會。有關網上公眾諮詢會的報名安排,以及持牌機構的服務的資料,請瀏覽 通訊局網站專頁 。 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為十二年,由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二○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屆滿。兩家持牌機構已遵從牌照規定,在牌照有效期屆滿前不少於二十四個月,向通訊局提交牌照續期申請。鑑於兩個牌照於同日屆滿,通訊局會按照《電訊條例》及既定程序,一併處理兩家持牌機構的續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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