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內地企業出海專班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永威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督導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出海專班)成立至今約一年,當局指已協助超過340間內地企業來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當中約三成企業把香港設為地區或國際總部或企業財資中心。社會各界關注出海專班的整體實質成效和評估機制、服務細節及長遠工作規劃,並期望優化配套,以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內地企業出海跳板的角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出海專班的各項工作訂立清晰的成效指標及成效評估機制;如有,自出海專班運作至今的整體工作實質成效評估結果為何;有否掌握出海專班所協助企業的數據,包括(i)企業規模、(ii)來源地、(iii)行業分布,以及(iv)其在港設立地區或國際總部、企業財資中心或其他業務的數量及佔比;如有,以表列方式提供相關資料;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行政長官於二○二六年《施政報告》宣布計劃深化與兩地行業協會合作,為內地企業提供針對性支援,當局如何落實有關工作,例如會否訂定重點合作行業協會範疇、合作模式、產業定制化支援內容及推進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來年出海專班外訪考察的具體策略目標、計劃到訪國家及地區、重點對接產業與企業類別,以及預期實質成效為何;及 (四)針對內地企業出海需求持續上升,當局會否優先揀選出海需求殷切的重點產業,並推動內地與海外在技術標準、監管規範、專業資格認證的規則對接,以協助該等企業突破海外市場准入門檻;如會,具體措施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協助企業「走出去」,《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要求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以響應國家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專業企業服務。 為更好支援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去年十月成立由商經局局長督導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出海專班),整合投資推廣署、香港貿易發展局和香港駐內地的辦事處,以一站式平台為內地企業提供量身訂製的支援服務,同時善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15個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網絡,在海外市場為內地企業搭建橋樑,尋找海外合作夥伴,拓展商機。自成立以來,出海專班已召開四次督導委員會會議,並透過「引進來」、做好出海準備和「走出去」的三部曲策略,助力內地企業經香港有序出海。 就黃永威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在「引進來、走出去」的大方向下,出海專班的工作與政府整體招商引資以至持續拓展國際經貿網絡方面的策略一脈相承。 在招商引資方面,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公布的績效指標是在二○二六年至二○二七年間,吸引至少共1 200間內地或海外企業在港開設或擴展業務,其中包括落戶香港和準備以香港為基地出海的內地企業。另一方面,由出海專班成立至今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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