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數字資產發展政策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曉峰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答覆: 問題: 為打造香港成為數字資產領域中的全球創新中心,去年發表的《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提出「LEAP」框架,重點包括:(i)優化法律與監管;(ii)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iii)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及(iv)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四個範疇的最新發展情況為何;鑑於有意見指Web 3.0產業面對專業人才瓶頸,導致其發展速度受限,政府有何相應政策培育及招攬相關人才; (二)鑑於有意見認為Web 3.0資產在估值與風險管理方面與傳統金融產品存在顯著差異,當局有何政策措施在管控風險之餘避免過度規管,並同時因應全球代幣化的迅速發展,推動更多相關業務在港發展;及 (三)鑑於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本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已提供不少主流交易服務,但範圍仍有別於國際主要平台,當局有否計劃引進這些國際平台落戶香港;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於二○二五年六月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重申政府致力將香港打造成數字資產領域中的全球創新中心,構建一個值得信賴、創新且具活力的數字資產生態圈,強化香港在全球金融格局中的領先地位。 就提問的三個部分,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數碼港,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自《政策宣言2.0》發表以來,政府連同金管局、證監會及數碼港等,與業界積極推進各項工作,逐步將政策願景轉化為實質進展及市場成果。 在優化法律與監管方面,我們持續釐清合規路徑,務求在堅守風險管理及投資者保障的同時,促進負責任創新及市場穩健發展。其中,政府和證監會將於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透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擴展目前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制度,以涵蓋虛擬資產交易、提供意見、管理及託管服務。另外,財庫局與金管局正推展法例檢視工作,以推動固定收益市場及數字資產領域更廣泛應用分布式分類帳技術(DLT)。 在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方面,政府已將代幣化債券發行恆常化,並在今年九月發行第四批數碼綠色債券,總額約200億港元。是次發行具備技術創新,提供代幣化央行貨幣和代幣化存款的交收選項,進一步完善數字生態圈,同時為代幣化投資產品的發展起帶頭作用。 為促進市場發展,政府與金融監管機構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透過風險為本及技術中立的監管方式,促進虛擬資產及代幣化投資產品,以及與其相關業務在香港穩步發展。相關的監管與傳統金融服務和證券的標準接軌,並針對虛擬資產和代幣化投資產品的特性適當調整,以在充分保障投資者的同時,促進行業負責任的創新。 截至二
Forfait Gratuit · Plus 29 $ CA ou Pro 99 $ CA/mo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