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展開連串特別行動在高風險地點捕捉無人看管狗隻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公布,今日(十月八日)起展開新一階段的特別行動,在未來四個月會優先到曾有狗隻襲擊途人和有流浪狗聚集的高風險地點,加強捕捉無人看管狗隻。視乎情況,署方會繼續進行有關行動,以保障公眾安全。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高密度的都市環境,無人畜養和缺乏管束的狗隻,均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風險。狗隻一旦被放任於公眾地方遊蕩,有機會對市民或其他動物造成傷害。狗隻若未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更會對公共衞生及動物健康帶來威脅。為此,漁護署採取風險為本的策略,鎖定高風險地點捕捉無人看管狗隻,並會與警方緊密合作,在有需要時展開聯合特別執法行動,要求狗隻畜養人切實履行責任,保障社區安全。」 發言人補充,捕獲狗隻後,漁護署會檢查狗隻是否已植入晶片並領有有效牌照,並根據登記資料聯絡畜養人及核對報失紀錄,如有足夠證據會檢控畜養人。未能找到畜養人的狗隻經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人員及獸醫師耐心觀察並確認身體健康及性情溫馴後,會轉交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接受絕育手術並安排供市民領養。發言人強調,為免造成公共安全風險,漁護署不會將無人畜養的狗隻直接放回社區。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和《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植入晶片、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及領有牌照,狗隻亦須其後每隔不超過三年再次接種疫苗和續牌。另外,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妥善控制,不可放任狗隻在公眾地方無人看管,亦不可把狗隻棄掉。違例者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棄掉狗隻更可判處六個月監禁。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妥善控制狗隻及畜養人責任的資訊,可瀏覽漁護署網站( www.pets.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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