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於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販毒案件(附圖)
香港海關今日(十一月二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的販毒案件,共檢獲約五點一公斤懷疑大麻花、三款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及二百六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百零六萬元。 一名四十二歲的內地男旅客今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手提行李內發現該批懷疑大麻花、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及未完稅香煙,遂把他拘捕。 該名被捕人士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應課稅品罪、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應課稅品罪和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將於明日(十一月三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或網上表格( eform.cefs.gov.hk/form/ced002 )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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