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律政司司長就有關《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的議案及二○二六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合併辯論(第二節)致辭(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的議案及《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合併辯論(第二節: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二))的致辭全文: 主席: 這個環節共有十位議員就深化國際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中心地位的建設提供了寶貴意見。我希望作出一些初步和簡單的回應。 首先,我十分同意簡慧敏議員指出落實此方面的政策舉措時需要提供堅實資源,稍後,當律政司就個別項目向立法會提出申請資源的時候,希望得到立法會大力支持。 「AI犯錯,誰來負責?」這個議題,律政司將會牽頭成立專責小組,盡快研究運用AI產品造成損害的法律責任問題。 就大灣區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簡議員提出首先制訂一個對接清單,我覺得這是非常務實的建議,我與副司長(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博士)將會跟進。簡議員提出可以考慮以前海為平台,增加香港律師及內地律師合作模式,隨着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恆常化,我相信將會為兩地律師的合作提供更多方式。 樓家強議員建議在我們完成檢討人工智能相關管治之前,可以按未成年人的年歲作出指引,並且引導未成年人自我保護。對於此建議,其實非常符合我個人認同的多管齊下對策。法律是其中一個選項,但一些針對未成年人,甚至包括老師及家長的指引或守則,將會更有靈活性和彈性。與此同時,教育亦非常重要,令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能夠自動自覺、正確恰當使用人工智能是非常關鍵。 我非常欣賞吳英鵬議員所提出的黃金三角概念,這亦正是為何我們在規劃內提出完善包含訴訟、仲裁、調解這三種解決爭議的方式。就優化香港的仲裁法律,我們於上星期一已經落實了《施政報告》內的績效指標,就是在今年內發出諮詢文件,就二十五個議題提出了十四項建議。在完成一個月諮詢期之後,我們會盡快敲定修改的建議,務必在明年內完成修例。 吳議員關心香港和內地仲裁的司法協助。截至今日,已有三份司法協助的安排。我們和內地相關單位將會保持密切溝通,不斷檢討成效,有需要的時候會作出優化。吳議員提議在現行一些觸及香港的雙邊條約,制定補充協議,加入運用國際調解院作為解決爭議的條款之一。法律上當然可行,但需要對方同意。就此方面,我們會積極爭取。吳議員亦關心國際調解院人員的工作不受干擾,其實根據香港法律,國際調解院人員享有國際機構一般特權和豁免權。 陳曉峰議員提議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制度擴展到其他地區。內地的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剛作出修改,將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恆常化。我認為在這個階段應該聚焦落實大灣區律師制度,檢討成效,循序漸進,待時機成熟再考慮進行擴展。 陳議員亦建議增加香港法律人才在不同領域方面的專業技能,「做大個餅」,讓大家的業務範圍更加廣泛。律政司一直通過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與三所法律學院溝通,鼓勵他們制訂不同領域的法律課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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