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二○二五年空氣質素報告發布
粵港澳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共同發布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二○二五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顯示各類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顆粒物和細顆粒物,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二○二五年各類空氣污染物錄得的年均濃度值,相比二十年前下降23%至86%不等(詳見附件一及二)。其中,細顆粒物濃度降至19微克/立方米,處於全國領先水平,反映粵港澳三地推行的減排措施對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具一定成效。 粵港澳三地政府過去多年推出多項政策措施,合作提升區內空氣質素。在香港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持續推進《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及《公共巴士和的士綠色轉型路線圖》內多項涵蓋海陸交通、發電廠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措施,以提升空氣質素,並於二○二六年二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更新版》,更新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的策略和措施。此外,《2025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於二○二五年四月生效,更新多個與空氣質素相關的指標。更新後的15項空氣質素指標中有七項訂於《世衞組織全球空氣質量指南》中的最嚴格水平,與其他先進經濟體的相關標準看齊。 在減少發電廠排放方面,香港特區政府在二○二五年五月頒布《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十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收緊電力行業在二○三○年及以後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相對首份《技術備忘錄》(即二○一○年的排放限額),發電廠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的排放上限分別削減了91%、80%和75%。香港特區政府亦在二○二五年修訂了《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並計劃修訂《空氣污染管制(船用輕質柴油)規例》,分別收緊香港工商業用液體燃料和船用輕質柴油的法定含硫量上限至0.001%,與車用柴油標準看齊,令香港達致「三油並軌」。 此外,香港特區政府繼續致力於二○二七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約40 000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截至二○二六年八月底,已淘汰超過33 700輛目標車輛,並使用路邊遙測設備監管車輛的廢氣排放。香港將在二○三五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和混合動力私家車,以及在二○二七年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和3 000輛電動的士,積極落實推動車輛綠色轉型,爭取於二○五○年前達致車輛零排放。截至二○二六年九月底,香港電動車的數量約185 600輛,當中私家車的數量達180 300輛,是二○二一年的六倍,佔全港整體私家車數目約27.6%;香港各區充電停車位的數目亦已增至逾17萬個,當中的公共充電樁有約18 090支,總體充電設施可以支援超過290 000輛電動車。 在船舶方面,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自二○一九年起,合作設立珠三角水域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規定所有在香港水域內航行或停泊的船隻,均必須使用合規格燃料。自上述措施實施後,鄰近葵涌貨櫃碼頭的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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