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積極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銘鋒議員動議的「積極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首先感謝共42位議員就這項動議辯論發言,我一一細心聆聽。剛才有多位議員先後特別提到「協同發展」,我認同這是今日辯論的關鍵詞。我在此與大家分享三個體現協同發展的維度,是我的深刻感受。第一,香港的港口、機場和交通軌道需要三方面協同發展;第二,香港和粵港澳大灣區需要協同發展;此外,人流、貨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四方面亦需要打通,協同發展。 上星期在立法會會議上,我們就《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進行動議辯論。我很開心立法會緊接在本星期即討論如何落實和推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這個議題,反映大家非常重視、關注這方面,並在辯論中為我們提供許多寶貴意見。 主席,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的雙樞紐地位,亦支持粵港澳合作,促進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為此,《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方向,闡明特區政府未來五年在航運、交通及航空方面的目標。尤其在《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內,我們看到有多個專章,包括「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及「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搭建全球合作網絡」,運輸及物流局在海陸空三方面均設多項工作目標。就剛才42位議員表達的意見,我大概歸納為10方面:(一)協同發展機制、(二)規則對接、(三)標準認證、(四)碼頭智能數碼化、(五)制度創新、(六)加強香港作為中轉樞紐的地位、(七)「空鐵聯運」、(八)軌道交通發展、(九)口岸的通關便利及(十)新能源發展。 在協同發展機制方面,運輸及物流局一直在整體大灣區交通協同發展中發揮主導與統籌角色。事實上,我們與內地有關部門在不同專業領域早已建立非常緊密、高規格且運作成熟的合作機制及平台。 我在開場發言中曾提及,在此再提述。航空方面,珠江三角洲地區空中交通管理規劃與實施專題工作組是一個三方工作組,由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及澳門民航局共同成立。我們希望探索應用新科技、新航道,配合航機最先進的性能,創造更靈活的空管運行模式,務求盡量善用大灣區的空域資源,以推動大灣區空管運行的創新升級,發揮最大的效益。 軌道交通方面,我們成立了港深跨界軌道基礎設施建設專班,以推展兩個跨境鐵路項目,一直取得不少成果。專班下亦設立跨界軌道項目推展辦公室和法務小組,以推展兩個跨境項目的勘查、規劃和設計工作。法務小組聚焦研究項目所涉及的法律事宜。接下來我們會有相當緊密的合作,希望積極推動——尤其是北環線支線——在今年內與港鐵公司(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達成協議,推展項目,而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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